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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就业创业 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的公示关于2021年度就业创业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》(皖政办秘〔2022〕24号)和省就业办印发的《市县级政府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评价办法》(皖就办〔2021〕6号),依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,确定2021年度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为合肥市、淮北市、亳州市、当涂县、怀宁县、金寨县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日至4月11日。 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反映,联系电话: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失业保险处(联系电话:0551-62663821),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(联系电话:0551-6815046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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